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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七章:沈公案(6)

如今几个月过去,我女儿已经好几天不见踪影,一定是这个混小子把她给打死了,所以请官府给他们夫妇申冤。

本县的县令接了状纸以后,虽然没有见到任何人的尸首,但毕竟关系到人命官司,县令他又不敢自己擅自做主,就将这件事情上报给了林州沈楠知晓,请他前来旁听。

一切处理妥当以后,县令就让县衙中的差役,将林福缉拿归案,林福被捉拿来了以后,也是极力辩解。

再说那许达听说方礼、林福两家相互告状,于是就对方春莲道:

“我本来只是想留你几天,与你寻欢作乐,没想到你父亲与你丈夫相互告状、相互指责,如今这件事情已经闹到了官府那里,恐怕难以善了,不如我带上一些银两,我们暂时去外地避避风头吧”

方春莲听到他这么说以后,心里面也有些慌,于是也开口对许达说道:

“这件事情宜早不宜迟,我们还是快些走吧!”

二人经过了商议之后,当即就收拾了一些行李和银两,连夜逃往了临近的潮州。

到了这里以后,许达道:

“如今我们二人远离他乡,四周举目无亲,就凭手中的这些银两,恐怕坚持不了多久,等这些钱用完了以后,我二人该怎么办呀?”

那方春莲本来也不是什么安分的好女子,在听到许达这么说以后,于是就对他说道:

“你也不必为衣食而虑,我若是能够舍身的话,足够你每天吃喝不愁了!”

许达觉得此举不妥,可是现如今他又没有什么好的办法,只好不得已从之。只好以方春莲的皮囊,做起了没本钱的买卖,而那方春莲并还改了名字叫素娥。

果真素娥**不错,竟引得的周围男人争相前来,而她与许达二人果然也因此衣食不愁了起来。

再说那县衙之中,在得了状告之后,旋即让人在县中搜寻了起来,却不曾想,在一口枯井之中,竟然找到了那游子华妾室王氏的尸身。

方礼非要认为这是自己闺女,遂抱尸哭道:

“这肯定是我女儿,被我那恶婿林福打死,然后丢到了这口枯井里面。”

县令旋即让林福提到大堂审讯,可惜林福依旧争辩道:

“这具尸身虽然也是一个女子,然而她的衣服跟相貌,与我妻子全然不同。我妻春莲年长,此女子却是年少。我妻子身高较高,而这个女子身高比我妻子低。

我妻子的头发比较长,而这个女子的头发较短。所以这具尸首,绝对不是我妻子方春莲的,还请县令大人明察呀!”

可惜的是这个县令也是一个庸人,为了在沈楠面前博取好感,竟然对林福大刑伺候,让他强行画押。

此案其中疑点甚多,沈楠在一旁听了以后,也没有什么好的头绪,只好任由这个县令施展大刑。

待县衙之中的事情暂时告落以后,沈楠也没有旁的事情,于是心血来潮,就在县城里面闲逛了起来。

恰逢此县与潮州相隔不远,方春莲与那许达的事情居然又传回了本县,沈楠正巧在县中闲逛,在闹市之中听到了两个男子说到方春莲二人,在潮州做那没本钱的事情。

说到后来,二人还拿出来了一副画像观看。

沈楠听到如此,心中起疑之下,觉得这两个男子口中的素娥颇像那方礼的女儿方春莲,当即命随从将两男子手中的画像取来。

刚开始,他在县衙之中,就已经见过了那方春莲的画像,如今两张一对比,居然一模一样,如果说相貌和神态相似倒还罢了。

关键是这画像中的女子,有与那方春莲一模一样的美人痣,与后颈后面的一块黑斑。

见到是如此状况,沈楠心中顿时有了计较,派遣自己的随从,从林州调遣了一些差役前往潮州,将许达二人捉拿回来。

经过对质之后,方春莲二人,无奈的吐露了自己的丑事,沈楠判他们二人收押六个月,并上缴百两纹银作为罚款。

又让方礼对林福进行道歉,把林福当场释放。

事后,沈楠将方春莲二人上缴的罚款,并县衙处置案件不当的缘由,共赔偿林福二百七十两的纹银,并许他日后无需和离就可以再娶。

至于那游子华,因为自己夫妇关系不睦,导致自己的妾室自尽,罪责难逃,着令他以后除了赡养妾室父母天年以外,并篪夺他的功名三年,三年之内不许再进行科举考试。

并将他们游家的产业,封禁了两个多月作为惩罚。

处理完这些以后,沈楠将此件案件的卷宗,誊抄了一个副本,上交平南侯府知晓。

又请平南侯府下令,此县的县令平庸无才,枉害人命,无能担任县令之职。并举荐自己林州佥事中刘隆有大才,可担当此地县令之位。

此事于半个月以后,由平南侯府批复同意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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