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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 不行啊,再这样我会坏掉的啊!


  [透明的胶质x56]  看了一眼自己的背包,又看了一眼时间后。  路轻歌陷入了沉思之中。  现在,才刚到中午……  短短半天的时间。  他就已经把赏金委托的任务给完成了。  甚至超额。  这个点。  四周的气温开始有点升高了。  太阳的高度,渐渐地升高。  如果抬起头来的话。  就能够看见,在茂密的树叶和枝桠之间的缝隙之内。  有灼热明烈的日光漏过,洒在铺满了落叶的林间。  路轻歌可以很明显地感觉到。  自己衣服的后背,都已经湿透了。  再往四周望去。  可以看见。  这个时候,已经陆陆续续地开始有不少的小队从森林内折返回来了。  主要是正午的时分,还是过于炎热了。  再继续打野的话,确实有一定的中暑的可能性。  所以一般到了这个时候。  小队们都会选择先回到[前沿营地],稍作休整一番。  或者干脆直接返回格兰镇,去往距离镇门口不远处的[月光酒馆]。  点上几盘小菜,小酌几杯上好的[荆棘果酒]。  然后开一间钟点客房休息几个小时。  等到下午日光没有那么猛烈的时候,再继续打野。  但路轻歌,却是有一点犹豫。  “午休?”  “会不会太浪费时间了?”  捏着下巴,路轻歌再次陷入了深刻的思考之中。  如果他也这么做的话。  那么至少得等到下午三点钟,才能继续开始野区的狩猎。  这么一来的,就得足足浪费三个小时的功夫。  三個小时,三个小时啊!  路轻歌忽然觉得一阵肉痛。  三个小时,这能干多少事情了啊!  路轻歌回忆起。  刚毕业没多久,在第一家公司上班的时候。  一到中午休息。  同事们就开始点外卖,边吃午饭边看综艺节目下饭。  但路轻歌跟他们不一样。  他喜欢在中午休息的时候,把下午的活顺便干完。  如果下午的活已经干完了的话……  那就顺便干明天的活。  刚开始的时候,路轻歌觉得这个节奏还挺不错的。  直到后来没过多久。  路轻歌就发现。  他经常在周三之前就把整个礼拜的活就干完了。  于是剩下来的这两天,无事可做的路轻歌就觉得十分苦恼。  “麻了。”  “这份工作怎么这么没意思?”  “也太无聊了吧!”  路轻歌当时是这么抱怨的。  无奈。  无事可做的路轻歌。  只能在这个时候。  随便学一些新的业务知识,给新老客户打电话唠嗑,瞎几把写写新项目的策划方案……  用这些方式,来打发周末前的无聊闲暇时光。  然后。  非常莫名其妙的。  他就成了那一年的“新星销冠”和“业务达人”。  直到现在,路轻歌都还没搞懂。  自己到底是怎么稀里糊涂就得到的荣誉。  但从此,路轻歌知道了一件事情。  那就是——三个小时,真的可以做成很多事情!  “现在的我,还是个刚接触[赏金任务]的新人。”  “我对野外的环境不够知悉,对史莱姆的习性和特点也还不够非常了解。”  “那些经验丰富的前辈可以趁这个时候偷懒和休息,可我不行。”  想到这里,路轻歌忽然觉得。  一阵深深的危机感,像一坨巨大的石头般,轰的一声压在了他的头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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